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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计检定体会

发布时间:2015-07-22 00:00 作者:中国计量网 阅读量:817

近年来,各类温湿度计的检定数量在逐年递增,且都按JJG205-2005《机械式干湿温度计》检定规程进行检定。笔者通过日常的实际工作,在该类计量器具的检定方面总结了几点体会,在此提出供广大同仁交流探讨。

一、干、湿球温度计的固定问题

干湿温度计自身的干、湿球温度计并不像普通玻璃液体温度计一样具有刻度,它是通过固定扣固定在标有温度数值的面板上,通过观看温度计的水银柱所对应的温度面板的温度值来读取数值的。如果固定扣出现松动,那么原本出厂时固定好(标定好)的温度计就会因人为因素(拿取或搬动)出现下降或上升现象,一旦温度计出现下降或上升现象,那么该支温度计自然就会出现巨大的误差,从而导致读取的温度以及相对湿度失准。

要避免这种现象,笔者建议:首先,在日常检定工作中应多观察被检干、湿球温度计的实际状况;可以用手轻轻上下推动干、湿球温度计,若发现固定扣的牢固度较好就可以开展检定。若发现固定扣出现了松动(干、湿球温度计可以上下滑动),那么应该用检定合格的温、湿度计作为初步参考,拆卸开干湿温度计的后面板后重新固定出现松动的干(或湿)球温度计,待固定好后再进行检定。其次,为方便企业自查以及在后续检定时更直观地观察被检干、湿球温度计是否出现滑动,可在每台检定合格的干湿温度计的温度面板上,对干、湿球温度计的最上部位置作出明显标注或者直接用胶将其粘牢。

二、干、湿球温度计的时间常数问题

干湿温度计按感温介质大致分为水银介质和有机液体介质两种。介质不一样其时间常数就会不一致,另外,同样是一种介质的干湿温度计有时也会出现干、湿球温度响应时间不一致。按JJG205-2005的要求进行检定时,在第一个检定点(15℃)有时会出现部分被检器具示值超差的现象,起初笔者判定其为不合格,但随着对20℃、30℃检定点的继续检定,该温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又回到了合格范围内。因此,笔者建议在检定过程中对出现温度偏差较大的温度计,应先适当增加其恒温时间(或者尽量等所有检定温度点都检定完毕后再对第一个检定温度点进行复检)后再判定其是否超差,对确实有较大误差的再进行调修或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三、湿球温度计上水纱布套问题

干湿温度计的上水纱布套作为该类计量器具的重要配套设备,它的质量优劣、捆扎方式、使用时间长短等因素会直接影响湿球温度计的示值。建议尽量使用标准纱布套,如果要自行用纱布捆扎,那在捆扎制作纱布套时也要注意对感温泡的上下包裹位置以及保留适当的松紧度。另外,有条件的单位要尽量使用蒸馏水或者纯净水作为湿球温度计用水,因为自来水含有较多的钙质,时间久了会导致上水纱布套钙化(纱布套变硬变黄),导致湿球温度计示值失准。在干湿温度计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上水纱布套出现板结或钙化现象就应及时更换。

四、恒温恒湿箱有效工作区域及被检干湿温度计通风问题

JJG205-2005规定,检定时要把被检温湿度计放置于恒温恒湿箱的有效工作区域内,描述虽然只有简单的一句话,但其对检定结果的影响却十分重大。在一个检定过程中如果为了增加被检温湿度计的数量而在恒温恒湿箱内放置过多的温湿度计,那么在箱体周边的温湿度计就有可能出现示值偏差较大的现象。另外,一次放置过多的温湿度计,还会导致恒温恒湿箱内部通风风速受到影响,如果保证不了通风风速,也会使被检温湿度计出现较大示值误差。在实际检定工作中对水银介质的干湿温度计(如272型)至少应留取3~4个温度计宽度的通风距离(有机液体介质的干湿温度计可酌情缩短其检定间距),另外,对空间较大的可分层的恒温恒湿箱,在使用时也应尽量选取中层位置放置被检干湿温度计。

五、相对湿度的查表计算问题

各种类型的干湿温度计在检定完毕后都需要通过干球温度计读数、湿球温度计读数计算差值后查表或查计算尺而得到其相对湿度(或直接用干、湿球温度对比得出相对湿度),因感温介质不同、型号规格不同等,各种干湿温度计即便是在干、湿球温度一样的前提下计算出的相对湿度也存在差异。例如,1台感温介质为水银的272型干湿温度计和1台感温介质为有机液体(红液)的TAL型干湿温度计,当两者干、湿球温度同样为20.0℃和14.0℃时,查表得出的相对湿度分别为38%和42%;另外,即便感温介质相同而型号规格不同也会存在上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检定的后续工作中(计算相对湿度时),要对每一台被检干湿温度计进行单独计算,特别是当被检干湿温度计因各种原因自身缺少相对湿度查算表时,更不能随便套用某个查算表来查算其相对湿度,而应根据其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信息来查阅其固定的相对湿度查算表。

另外,当必须以干、湿球温度计的差值来计算其相对湿度时,如果干、湿球温度示值不是整刻度或两者之差不是计算表上已有刻度,那么该如何计算其相对湿度?针对这个问题,省内很多同行都对不是整刻度的温度示值采取了“四舍五入”原则(如干、湿球温度分别为20.3℃和16.1℃,两者之差为4.2℃,查表时就按干球温度20.0℃、湿球温度16.0℃、两者差值为4℃来计算)。

笔者对这种做法不敢苟同。以1台上海医用仪表厂生产的272型干湿温度计为例,干、湿球温度分别为25.3℃和24.1℃,两者之差为1.2℃,如果按“四舍五入”原则针对25.0℃和24.0℃查计算表,那么得出的相对湿度为90%,但真正按上述数据计算后得出的相对湿度应为88%,单是人为计算这一项就出现了2%的误差。也很有可能就因为这2%的误差造成被检器具的误判,这种“四舍五入”的原则显然存在很大问题。

六、检定表盘式(指针式)温湿度计的经验

该类温湿度计在检定时的调修工作是“家常便饭”(特别是相对湿度的超差率很高),在调修时就需要打开恒温恒湿箱(通过箱体侧面的通道调修很不现实),而此时箱内已经恒定好的温湿度场就会受到破坏,需要重新恒定,费时费力。笔者建议在检定该类温湿度计时最好先把被检温湿度计和实验室内已检定合格的温湿度计放置在一起一段时间,这样可以在第一时间对被检器具作一个大致的判断,对那些与检定合格的温湿度计示值相差较大的被检器具可进行示值的初步调修(用小螺丝刀直接调节温湿度计背后旋钮即可),将其温湿度指针调至“大致合格”范围之内,

这样就避免了开箱调修费时费力的问题。

其次,笔者在日常检定以及与同行的交流中发现,有不少检定人员忽视了该类计量器具的温湿度指针的位置问题,从而造成对被检器具的误判。该类温湿度计绝大多数是温度刻度盘在左,相对湿度刻度盘在右,对应的指针上下位置是温度指针在上,相对湿度指针在下,这样才能保证温湿度指针活动自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笔者经常遇到该类温湿度计的温、湿度指针的上下位置颠倒,即温度指针在下、相对湿度指针在上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该温湿度计的温湿度指针要么活动范围严重受限,要么就根本无法自如运动,会一直指示在固定的温湿度刻度上。

如果事先不进行仔细判断,在检定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稍一疏忽就会让人以为被检温湿度计已坏而作出错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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