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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状

发布时间:2015-08-22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356

化学工业建设之初,我国就已经开始了化学事故救援抢救工作,不过那时仅仅是以抢救伤员为主,因此各大化工企业相继建立了职业病防治所,随后有些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相继设立了化工职业病防治所。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尽可能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原化学工业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1994年颁布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1995年成立了“全国氯气泄漏事故工程抢险网”,颁布了《氯气泄漏事故工程抢险管理办法》;1996年,原化学工业部与国家经贸委联合组建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该系统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和8个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等组成。该系统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了加强,纳入了国家管理的范畴,为今后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差距

我国目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没有形成明确、统一、系统的应急体系,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差距,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上的职责不明确,特别是缺乏法律、法规上的明确规定;二是缺少国家层面上的组织协调机构,对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化学事故难以实行统一指挥和实施有效救援;三是应急准备工作,特别是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经费等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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