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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洗消的原则

发布时间:2015-08-27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3172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洗消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兼容,快速高效,专业洗消与指导群众自消相结合”的积极洗消原则。

“因地制宜,积极兼容”是因为重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洗消任务重、时间性和技术性要求高。除大型企业具备自身洗消处理能力外,小型企业及公共场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多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队处置。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消防部队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而的专项投人有限,很多消防队伍还没有配备制式洗消器材,消防器材装备也十分有限。因此,公安消防部队在开展洗消工作时,必须立足于现有的消防器材装备,充分发挥它们的洗消优势来完成洗消任务。对于重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队在组织实施洗消时,必须考虑到社会上现有的各种可用于洗消的器材装备,以满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洗消的需要。

“快速高效”是由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特点所决定的。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的量大、毒性强、扩散范围广,任何受到污染的物体都可能引起人员的二次中毒危险。这从客观上要求现场洗消工作必须在完成现场堵漏等工作的伺时,及时、快速和高效地实施现场染毒体的消毒工作,彻底地消除二次中毒的可能性,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专业洗消与指导群众自消相结合”—目前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洗消的器材装备和技术水平还十分有限,所以公安消防部队平时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洗消技术业务水平,做到人人能消,人人会消;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消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以满足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对应急洗消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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