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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 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4-03-04 14:50 作者:普天同创 阅读量:28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现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以上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学-光学校正法或热学-光学衰减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方法原理:

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为热光法,热光法又可分为热学-光学校正法、热学-光学衰减法。

热学-光学校正法:用热氧化法直接测定颗粒物中OC、EC的含量。环境空气通过样品采集单元,颗粒物被滤膜截留,在高温条件下,无氧环境中(如纯氦气环境等)OC转化为CO2及少量OPC,在有氧环境中(如氦/氧混合气环境等)OPC与EC转化为CO2,利用非色散红外检测器(NDIR)检测不同阶段生成的CO2。将反射激光或透射激光的光强信号恢复到初始值的时间点作为OC、EC的分割点,即分割点之前检测到的为OC,之后检测到的为EC。OC、EC分析阶段结束后,检测内标物CH4生成的CO2含量,与OC和EC分析阶段测定所得的CO2含量,按内标或校准曲线定量得到OC、EC的质量,再根据采样体积计算浓度。

热学-光学衰减法:用热氧化法直接测定颗粒物中TC的含量,用光学衰减法间接测定EC的含量,由TC减去EC得到OC的含量。一路环境空气通过样品采集单元,颗粒物被滤膜截留,高温条件下,在干洁环境空气中TC转化为CO2,利用NDIR检测CO2,计算得到TC的含量;另一路环境空气通过样品采集单元,颗粒物被纸带截留,通过测定颗粒物样品的光学衰减率得到黑碳(BC)的含量,再计算样品中EC的含量。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离子色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方法原理:

环境空气样品经切割器、采样管进入仪器,通过分离装置(溶蚀器),气体样品被吸收液吸收后进入气体样品收集单元,颗粒物样品经过高温蒸汽发生器,与水蒸气混合、吸湿长大、冷凝后进入颗粒物样品收集单元。收集后的颗粒物样品经过滤器进入阴、阳离子色谱系统,通过内标或外标定量分析其中的水溶性离子含量。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目标元素参见附录A。

方法原理:

环境空气通过样品采集单元,颗粒物被纸带截留,纸带样品被输送至分析单元,在分析单元利用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ED-XRF)测定沉积在纸带上的无机元素。X射线管产生的初级X射线照射到颗粒物样品表面,样品中的目标元素释放出的特征X射线荧光进入检测器,经电子学系统处理得到不同能量(元素)的X射线荧光能谱。采用全谱图拟合或特定峰面积积分的方式获取特征X射线荧光强度,目标元素的X射线荧光强度与其含量成正比,从而计算得到样品中无机元素的含量。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12月5日批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为均为0.4mg/m3,测定下限均为1.6mg/m3。

方法原理:

连续抽取样品导入仪器,同时或交替通过总烃检测单元和甲烷检测单元(甲烷检测单元通过催化剂将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全部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分别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氯化氢的测定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NH3)和氯化氢(HCl)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NH3和HCl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NH3和HCl的测定。NH3、HCl的方法检出限均为1mg/m3,测定下限均为4mg/m3。

方法原理:

NH3和HCl分别对红外光区900cm-1~1350cm-1、2600cm-1~3100cm-1特征波数的光具有选择性吸收。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通过迈克尔逊干涉仪将红外光源发出的光转变为干涉光后照射气体样品,得到红外干涉图,再由计算机系统做傅立叶变换处理后得到以波数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的红外吸收光谱,通过对比气体样品的红外吸收光谱与标准谱图库中标准物质的红外吸收光谱,定性分析NH3和HCl。在一定条件下,红外吸收光谱中目标化合物的特征吸收峰强度与其浓度遵循朗伯-比尔定律,根据吸收峰强度定量分析NH3和HCl。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2mg/m3,测定下限均为0.8mg/m3。

方法原理:

连续抽取样品导入仪器,分别通过气相色谱总烃柱和甲烷柱后进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测定废气中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水质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acidandperfluorooctanesulfonate,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acidandperfluorooctanoate,PFOA)的测定。取样量为0.5L,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6ng/L,测定下限为2.4ng/L,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ng/L,测定下限为2.0ng/L。

方法原理:

样品中的PFOS和PFOA经弱阴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富集净化,用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测定,根据保留时间、特征离子丰度比定性,同位素稀释法定量。

《土壤和沉积物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acidandperfluorooctanesulfonate,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acidandperfluorooctanoate,PFOA)的测定。

取样量为2g,试样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4μg/kg,测定下限为1.6μg/kg;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μg/kg,测定下限为2.0μg/kg。

方法原理:

土壤和沉积物中的PFOS和PFOA经甲醇水溶液提取、弱阴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用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测定,根据保留时间、特征离子丰度比定性,同位素稀释法定量。

 

文章来源:化工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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