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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表水
2011年,为了更加科学、客观、全面地反映和评价全国的水环境质量状况,说清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环境保护部在原有国家地表水监测网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标准和监测规范,对全国地表水环境监测点位进行了优化和调整。确定了972个国控断面,包括: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以及太湖、滇池和巢湖的环湖河流等共419条河流的766个断面;此外还包括太湖、滇池、巢湖等62个(座)重点湖库的206个点位((35个湖泊158个点位,27座水库48个点位)。
目前,我国的地表水质的监测继续依靠国家水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水质月监测工作。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所有基本项目。即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和流量(水位)。对于湖库,除以上项目外,还增加了评价富营养化所需要的透明度、叶绿素a和总氮。
对河流、湖库的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I一劣V类六个类别进行评价。湖库富营养化的评价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字[2001]090号文,按贫营养至重度富营养六个级别进行评价。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为我国水环境监测网络组长单位每月收集水环境监测数据,经过汇总统计整理编制水质月报、季报和年报。
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境管理的需求,还布设了一些专项性的监测网络,开展专项性的监测。如“锰三角”地区水环境质量监测、跨国界河流(湖泊)水环境质量监测等。
(二)饮用水水源地
目前,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范围为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410个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250个(河流154个、湖库96个),地下水水源地160个。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1次。地表水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前35项;地下水监测项目为pH、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氟化物、氰化物、铅、镉、铬(六价)、汞、砷、硒和总大肠菌群,共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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