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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水系监测断面

发布时间:2016-05-26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701

(一)基本要求

进行同一河流、水系与前一时段、前一年度同期或多时段趋势比较时,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以保证数据的可比性:

(1)评价时选择的监测指标必须相同;

(2)评价时选择的断面基本相同;

(3)定性评价必须以定量评价为依据。

(二)不同时段定量比较

不同时段定量比较是指同一断面(河流、水系或湖库)的水质或营养状态与前一时段、前一年度同期或某两个时段进行比较。

1.一个断面(测点)水质或营养状态变化的定量比较

评价某一断面(测点)在不同时段的水质或营养状态变化时,可直接比较评价单个指标的浓度值、水质污染指数或营养状态评分值,并以柱状图或折线图表征其比较结果。

2.某一河流(湖泊)水质或营养状态变化的定量比较

对不同时段的某一河流水质或湖泊、水库营养状态的时间变化趋势进行评价,河流、水系监测断面总数在5个(含5个)以上时,采用优良断面百分率(或重度污染断面百分率)法。

河流、水系监测断面总数小于5个时,采用水质监测的平均值计算WPI指数或湖库营养状态指数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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