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 豫南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农产品资质证书
  • 伟业计量高企认证证书
  •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合作单位
新闻
  • 产品
  • 仪器
  • 新闻
  • 证书
  • 规程
  • 帖子
  • 课堂

在线客服

这些被查处不合格的含氯肥料到底冤不冤?

发布时间:2016-06-13 00:00 作者:农药信息网 阅读量:284

近日,有人整理了2016年年上半年各级工商、质监和新闻媒体公布或曝光的不合格肥料生产企业及品牌,发布后在行业一石激起千层浪并引起广泛争议。行业知名专家张承林教授发表署名文章为“”正名,认为由于“忌氯作物”的错误概念导致“”在中国背着“坏名声”,企业的含“氯”肥料担心影响销量而包装不愿标识“氯”或者标识不合格,进而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是冤枉的。

知名专家沈兵的观点则是:GB 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新标准与GB15063-2001相比氯根的限制指标是主要变动之一,国家标准强制要求明识氯、中氯或高氯等非常有必要,如果不限制氯根,就给企业钻空子的机会,事实也证明,尽管设置了这个限制,上述被查处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还是在钻空子,蒙骗农民,被查处一点不冤枉。

这些被查处不合格的肥企到底冤不冤?看完两位专家的署名文章后,大家定会明朗许多。

“忌氯作物”的错误概念在中国是如何传播的?

华南农业大学作物营养与施肥研究室 张承林

最近一家农资产品的网上购物平台根据各级工商、质监和新闻媒体2016年上半年公布或曝光的不合格肥料生产企业及品牌整理,并通过微信平台向社会广而告之。在名单上的企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喊杀。

我认真看了这些被政府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理由。发现大部分是氯离子不符合有关要求和标识不合格。在被公布的95家企业中,有23家是氯的原因被判为不合格的。

一些标识不合格的,后来了解到是标签上要标氯钠硫的含量。由于氯在中国背着“坏名声”,很多企业不愿意标识氯,担心影响销量。基于我个人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的实践经验,我认为这些由于氯的原因而被政府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是冤枉的。出于良知和责任,我觉得很有必要说说肥料中氯的问题。

氯是植物必需的营养元素,在植物体内的含量达到0.2-2.0%,达到了中量元素的水平。但在我们国家由于存在“忌氯作物”的错误概念,几十年来对含氯肥料产生错误的认识,这种错误认识越演越烈,到今天已把氯妖魔化。在一些经济作物区,人们已经谈氯色变。“忌氯作物“这个错误概念在中国到底是怎么传播的,作者花了一番心血,做了考证。

我认真翻阅了叙述植物营养学和肥料学的英文原版权威书籍,发现在国外并没有“忌氯作物”这个说法。他们都统一称为“氯敏感作物(Chlorine sensitive crop)”。”敏感“是个中性词,并无好坏之分。如油菜是硼敏感作物,并不存在“对油菜有害有毒”之意。但在我国没有人叫“氯敏感作物”,而是称为“忌氯作物”。

“忌”的意思是“禁止、避免”之意。“忌氯作物”的字面意思就是这种作物是不能含氯的,更不能施含氯肥料。这与氯是植物必需营养元素相抵触。

实际上很多有机肥都是含氯的(如人畜粪尿),作物不能施含氯肥料,那么有机肥也不能用,这是非常明显的荒唐结论。到底在中国是称为“氯敏感作物”还是称为“忌氯作物”,我查阅了上世纪50年代以后出版的书籍,大部分为教科书。发现两种叫法都有。

至少在1976年以前,我国还没有出现“忌氯作物”的叫法,主要叫“氯敏感作物”。1956年俄文版的《农业化学》翻译也是“氯敏感作物”。“忌氯作物”一词完整出现是1979年由彭克明和裴保义主编的《农业化学(总论)》一书。

之后各种版本的书籍都是抄录前人的结果。特别是恢复高考后的教科书都是称为“忌氯作物”,导致这一错误概念在专业人员中广被接受。但也有几位作者在书中是称为“氯敏感作物”的,如1982年鲁如坤教授出版的《农业化学手册》,1989年李笃仁和黄照愿写的《实用土肥肥料手册》,2002年陆欣写的《土壤肥料学》。

因此,我的观点是:所有作物都需要氯(包括烟草),都可以施用含氯肥料,关键是科学合理的施用(用量和用法)。以色列的大田作物几乎全是用氯化钾补充钾元素。任何肥料在不合理施用的情况下,对作物对环境都是有害的。依据肥料中氯的含量多少来判断肥料是合格或不合格是非科学的判断。

投机取巧被查不冤枉

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新型肥料委员会主任、全国肥料与土壤调理剂标准委员会新型肥料委员 沈兵

近期复合肥抽检,很多企业因为氯根问题被判不合格,作为国标GB15063-2009标准的主要制定者,我个人谈谈我的看法,仅供各位参考。

1、“忌氯植物”的提法问题:这个我赞成您的观点,准确的应该称为“氯敏感植物”,实际是不存在忌氯植物的,就是氯敏感植物,也主要是表现在收获物的品质,对产量的影响很小,甚至部分区域有些所谓的“忌氯作物”施用氯化钾比硫酸钾的产量要高,如马铃薯,在很多区域就表现出这个特征,只是淀粉含量要低一些。

2、关于氯和硫的问题:

(1)重要性问题:微量元素是中量元素,缺氯问题几乎不存在,在国内也未见报道,而缺硫是比较常见的现象,特别是在偏远山区,玉米、水稻上都有发生(林葆、周卫等的各种报道),重要性肯定不能相比。

(2)对土壤作物的危害:氯化物对土壤盐渍化的影响要远大于硫化物,氯化钾的盐指数也大于硫酸钾氯化钾盐指数116.3 硫酸钾46.1(与硝酸钠等量),奚振邦),盐碱地上是不适合施用含氯化肥,而含硫化肥的影响就小很多,含氯化肥对种子的伤害也明显大于含硫化肥。

3、关于GB15063-2009含氯指标的问题:

GB15063-2009与2001标准的主要差别有几项,其中氯根的限制指标是主要变动之一,主要基于以下事实:

(1)硫酸钾和氯化钾的价格差异。制定标准的时候每吨氯化钾大约是900元,每吨硫酸钾是1500元,折合每个钾元素氯化钾是15元,硫酸钾是30元,相差一倍,按照15-15-15复合肥计算,每吨成本相差225元(目前是氯化钾35元,硫酸钾55元,相差20元,每吨15-15-15复合肥差异300元)。

而复合肥的平均利润约80-100元,仅仅因为这个就可以获取高额利润,而农民的识别能力比较差,如果不限制氯根,就给企业钻空子的机会了,事实也证明,就是设置了这个限制,很多企业还是在钻空子,蒙骗农民。

(2)双氯复合肥的危害。在我国复合肥发展的初期,很多氯化铵企业生产的低含量双氯复合肥一度占据了市场的主导(2001-2009年期间,特别是在江苏、安徽、湖北、华南区域),这类复合肥每年都造成大量的施肥事故,特别是在柑橘类果树、蔬菜上(林葆、李家康、曹一平、马国玺等老专家当年处理过很多这类事故)。

给农民造成很大损失,因为标准问题,农民无法索赔,复合肥标准迫切需要修订,这是限制氯根的主要因素(包括缩二脲的指标限制,也是因为高塔尿基复合肥缩二脲高造成烧苗现象严重,因为没有指标造成农民无法索赔)。

(3)关于氯根含量问题。在2009标准之中要求标识氯根含量并没有限制使用含氯化肥,只是要求标识出含量范围,考虑到我国独创的硫酸氢钾工艺复合肥(低温脱氯工艺)含氯根在2-3%之间,因此限制硫酸钾类型复合肥在3%以下。

而氯化钾类型的15-15-15的氯根在12%,属于低氯复合肥,相对也是安全可靠的,只有采用的氯化铵做原料的,氯根才可能在15%以上,对这些肥料进行限制是十分有必要的,目前所查的不合格复合肥,都是采用部分氯化钾代替硫酸钾,“且不按标准要求明识低氯、中氯或高氯”。

(4)关于标识问题:GB15063-2009标准的标识要求只是要求标识氯根含量范围(低氯、中氯和高氯),没有要求标识具体氯根含量,更没有要求标识钠离子和硫含量,很多企业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标识,总养分只是氮磷钾,别的是不能作为养分标识的,包括各种中微量元素(修改的标识可以标识微量元素)。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GB15063是质量标准,目的是规范生产和销售,同时保护耕地,避免次生盐渍化,标准本身并未包括产品使用方法,使用属于应用推广部门按照产品的标识选择使用,如果产品的标准及标识不规范严谨,那使用的选择就会迷糊,给使用造成更大的困惑。

复合肥是肥料之中发展最快的新产品,在不断的创新,复合肥的标准肯定也会存在问题,但是也是在不断的修订之中,对我国复合肥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标准的作用是功不可没的。

评论

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立即登录
分享到微信
关闭
普天同创
请告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立即回电

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

温馨提示:

1.手机直接输入,座机前请加区号 如18601949136,010-58103629

2.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电话号码,立即回电,请注意接听

3.因为您是被叫方,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