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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一)监测目的和要求

发布时间:2013-09-09 00:00 作者:国家计量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1268

           废气污染源是典型的人为污染源,是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废气污染源通常包括固定污染源(烟道、烟囱及排气筒等)和流动污染源(汽车、摩托车、火车、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固定污染源又分为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
           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相比,污染源排放的废气中有害物质浓度高,排放量大,因此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一定差异。
           一、固定污染源监测
           固定污染源监测是环境例行监测的主要内容之一。
           (一)监测目的和要求
           固定污染源主要是指在固定位置排放污染物的各种排气筒(烟囱)。相对于通过跑冒滴漏的污染物向环境的无组织排放,同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是有组织的排放。其监测目的是通过测定烟道的污染物浓度、排放速率等指标,从而判断外排污染物是否达到要求的排放标准,检验污染治理设备(设施)的污染物处理效果,从而为环境管理、评价、污染物治理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
           固定污染源烟道气监测要考虑监测时的设备运行工况。如对工业炉窑应在最大热负荷下监测;水泥厂竣丁验收监测,应在设备正常生产工况和达到设计规模80%以上进行;对标准无规定的竣工验收监测,应在设备正常生产工况和达到额定出力的75%以上监测;对正在使用的工业锅炉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测试,必须在锅炉设计出力的70%以上进行,将不同出力下实测的颗粒物浓度乘以锅炉出力影响系数K,作为该锅炉额定出力时的颗粒物排放浓度。
           烟道气颗粒物监测要求等速采样。在烟道气监测时通常要同步测定排气筒高度、大小、壁厚、烟气状态参数、烟气含湿量、烟气含氧量,计算烟气量、空气过剩系数、标准状态的干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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