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 豫南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农产品资质证书
  • 伟业计量高企认证证书
  •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合作单位
新闻
  • 产品
  • 仪器
  • 新闻
  • 证书
  • 规程
  • 帖子
  • 课堂

在线客服

法治是食药安全治理基本方式

发布时间:2017-02-16 00:00 作者:中国医药报 阅读量:586

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加快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从“农田到餐桌”、“实验室到医院”,产业链条长、业态多样、主体复杂,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市场主体的行为,都决定着最终产品的质量安全。只有统一食品药品产业链上的各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才能保证全链条的风险可控、产品安全有效。而达此目标,预防减少风险,最根本的是依靠法律凝聚共识和力量,将各市场行为统一纳入法治的框架和轨道,加强食药安全依法治理,链条上的全体成员都遵守法律而不破坏法律,才能保证食品药品安全长治久安。

要以学法普法为先导。知法懂法是法治的前提。执法者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要把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作为立身之本,把学法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树立基于法治的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掌握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做到明法于心,践法于行。要把普法教育挺在监管执法前面,把推动从业者学法作为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的从业者普法教育机制,使每一名从业者把法律作为行为准则,知法上岗、依法从业,让尊法守法成为食药从业者的基本职业操守和价值追求。

要以用法执法为核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做守法的模范,在依法治理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法律规定的必须为,法律未规定的坚决不为。把运用法律方式作为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养成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解决监管问题的职业习惯。“严”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严”也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科学规律。要着力解决监管不够严格、处罚不够严厉,甚至有案不办、以罚代刑等损害法律权威的突出问题,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建立严格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字当头,严格执法,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打造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法治环境。当前,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在一些领域和地域还比较猖獗,要聚焦群众关切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保持“零容忍”态度,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强化违法案件大稽查。一是究得出,对食品药品领域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等各种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查处,坚决消除“潜规则”盛行或违法分子长期逍遥法外的现象,织牢法治密网。二是惩得痛。对违法分子或违法行为,必须一查到底,严厉惩处,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要处罚到人,明确违法犯罪案件处罚到自然人的具体办法,加大对自然人的惩戒,解决违法成本过低、法治起不到遏制犯罪的问题。要通过最严厉的处罚,尽快形成“不敢为”的压倒性态势。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对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要严肃问责,直至取消执法资格。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净化执法队伍和执法生态,严明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坚持原则,不拿原则做交易,敢于碰硬,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证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要以适法立法为保障。法乃治之端。要继续加强法治建设,修订完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建立较为完备的食品药品法律制度体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因时制宜,因时变法,推动掺假使假行为入刑,完善关于食品药品造假行为定罪处罚的司法解释,尽快补齐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消除法律盲区和监管空白,使每一项立法都能反映客观实际、体现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只有把食品药品监管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的权威才能真正树起来。

评论

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立即登录
分享到微信
关闭
普天同创
请告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立即回电

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

温馨提示:

1.手机直接输入,座机前请加区号 如18601949136,010-58103629

2.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电话号码,立即回电,请注意接听

3.因为您是被叫方,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