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采样准备
(1)做好监测区域内的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
(2)采样器具准备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和;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等相关要求,重金属采样避免使用铁锹、铁铲等金属质地的采样工具,采样容器选择样品袋等。采样工具、设备和器材事先检查干燥、洁净和完好程度,且不与土壤和待测固废发生任何反应,确保不会造成土壤和固废的污染和损失。
2.样品采集与保存
(1)样品采集
土壤及固体废物重金属监测布点数量和采样点位的确定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5-200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0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尽量用竹铲、竹片直接采取样品,或用铁铲、土钻挖掘后,用竹片刮去与金属采样器接触的部分,再用竹片采取样品。选择不与土壤和固废发生化学反应的盛样容器,一般用样品袋。
(2)采样记录、样品检查及运输
现场及时填写采样记录相关信息并进行样品检查,样品采集后立即送回实验室。样品保存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
3.实验室分析
(1)分析人员自控
分析人员严格按所选重金属分析方法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做好分析原始记录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
(2)制样、样品保存、样品前处理的质量控制
土壤样品以及固体废物样品制样和保存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和((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相关要求执行。根据不同的监测要求和监测项目,选定样品处理方法。不同形态重金属分析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参见《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固体废物样品分析的前处理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2007~GB 5085.7-2007)中规定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
(3)校准曲线检验
校准曲线绘制应按分析方法的步骤,设置6个以上标准系列浓度点。每次分析样品时同步绘制校准曲线。校准曲线回归方程的相关系数、截距和斜率应符合标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若样品中金属浓度超出曲线线性范围,将被测物质浓缩或稀释至曲线中间浓度进行检测。
(4)空白样测定
测定全程序空白样,且每批样品至少测定一个实验室空白值(含前处理)。全程序空白测定值应小于方法检出限。
(5)精密度控制
每批样品随机抽取10%实验室平行样,5个样品以下,平行双样的测定率增加到50%以上。土壤中重金属平行双样控制指标(允许误差范围)见《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相关内容。固体废物中重金属分析精密度要求可参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相关内容。
(6)准确度控制
在测定精密度合格的前提下,使用标准样品和质控样品对样品分析的准确度进行控制。当选测项目无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时,可用加标回收实验来检查测定分析的准确度。对于复杂基体样品的测定,可采用标准加入法控制准确度。
生物体内重金属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根据目前生物监测的特点和类型,生物监测项目可以分为四类:微生物检测项目、群落检测项目、毒性检测项目以及生物标志物项目。生物体内重金属监测属于生物标志物中的污染物残留分析部分,生物体内重金属监测与常规重金属监测相似,其质量保证和控制可参照常规监测进行。
a.样品采集与保存
现场监测在污水和地表水水质采样的一般程序和方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生物监测特殊性,断面和点位的布设、采样频率和时间以及样品采集可参照《水生生物监测手册》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等相关要求。
b.实验室分析
为了获得符合质量要求的数据,各实验室应使用规范化的分析方法,并加强对实验室内部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由于生物体内重金属监测缺乏相关的监测技术规范,该部分质控措施可参考常规重金属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此外,考虑到生物监测特殊性,实验室可积极参与实验室间比对,旨在加强实验室间人员与技术的交流,加强对生物体内重金属监测的研究工作,从而提出切合实际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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