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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剂的作用机理、分类、残留与检测——食品中拟除虫菊酯和除草剂残留的分析(二)

发布时间:2014-01-02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462

    (1)定义与作用机理

    除草剂(herbicide,weed killer)是一大类用以杀死杂草的化学药剂,其中也包括一些常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目前世界各国使用的除草剂有100多种。

    除草剂是通过干扰与抑制杂草的生理代谢而使杂草死亡,包括干扰与抑制光合作用、细胞分裂、蛋白质及脂类合成等。这些生理过程往往由不同的酶系统控制,除草剂通过对靶标酶的抑制,干扰杂草的生理作用,导致杂草死亡。

    (2)除草剂的分类 

    除草剂可以根据作用方式、使用方法及化学结构等来进行分类。

    依据除草剂的作用方式不同,可将除草剂分为选择性除草剂和灭生性除草剂。选择性除草剂在不同的植物间具有选择性,即能毒害或杀死杂草而不伤害作物,甚至只毒杀某种或某类杂草,而不损害作物和其他杂草,如2--4-氯钠(盐)、苯达松、敌稗、喹禾灵等。而灭生性除草剂对植物没有选择性或选择性较小,通常能杀死所有的绿色植物,如草甘膦和百草枯等。

    根据除草剂在植物体内的输导性能的差异,可以将除草剂分为触杀型和传导型。触杀型除草剂接触植物后不在植物体内传导,只对接触部位产生作用,如百草枯,所以在应用这类除草剂时应注意喷施均匀,否则将影响除草效果。而传导型除草剂能被植物茎叶或根部吸收,在植物体内传导,将药剂输送到其他部位,甚至遍及整个植株,如2,4一滴丁酯、草净津等。

    按使用方法的不同,除草剂可以分为土壤处理剂和茎叶处理剂。土壤处理剂,是把药剂喷洒于土壤表层,或通过翻土把药剂拌入土壤一定深度,建立一个相对封闭的药土层,以杀死萌发的杂草。这类药剂通过杂草的根、芽鞘或下胚轴等部位吸收而产生毒杀作用,常用的品种有甲草胺、乙草胺、氟乐灵等。茎叶处理剂,即是通过把除草剂稀释于一定量的水或其他惰性填料中,喷洒于植物表面,通过茎叶吸收而产生毒效,如2,4-滴丁酯、草甘膦、喹禾灵等。

    按化学结构的不同,除草剂可分为酰胺类(amides)、均三氮苯类(triazines)、磺酰脲类(sulfonylureas)、二苯醚类(diphenyl ethers)、脲类(ureas)、苯基氨基甲酸酯类(phenyl carbamates)、硫代氨基甲酸酯类(thiocarbamates)、苯氧羧酸类(phenoxy carboxylic acid)、苯甲酸类(benzoic aci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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