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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测定步骤
3.4.1 提取和净化
称取试样约5g(精确到0.01g)于100 mL锥形瓶中,加15 mL丙酮水溶液,在旋涡混匀器或超声波提取器上提取5 min。将提取液过滤至50 mL棕色容量瓶中,用15 mL丙酮水溶液重复提取一次,过滤。用少量丙酮水溶液洗残渣,过滤,合并滤液并用丙酮水溶液定容。静置5 min,取上清液过0.5um微孔滤膜,供高效液相色谱测定。
3.4.2 测定
3.4.2.1 液相色谱条件
a)色谱柱:ODS-C18柱,300 mm×3.9 mm (id),粒度10 um;
b)流动相:甲醇-水(85+15),每100 mL溶液加0.1mL磷酸(85%);
c)流速:0.8mL/min;
d)测定波长:236nm;
e)柱温:室温;
f)进样量:20 uL。
3.4.2.2 液相色谱测定
根据样液中棉酚含量情况,选定峰高相近的标准工作溶液。标准工作溶液和样液中棉酚响应值均应在仪器检测线性范围内。对标准工作溶液和样液等体积穿插进样测定。在上述色谱条件下,棉酚保留时间约为9.2min。
3.4.3 空白试验
除不加试样外,均按上述测定步骤进行。
3.5 结果计算和表述
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按式(1)计算试样中棉酚含量:
式中:X—试样中棉酚的含量,mg/kg ;
h—样液中棉酚的峰高,mm;
hs—标准工作溶液中棉酚的峰高,mm;
c—标准工作溶液中棉酚的浓度,ug/mL;
v—样液定容体积,mL;
m称取的试样量,g。
注:计算结果需扣除空白值。
4 测定低限、回收率
4.1 测定低限
本方法的测定低限为1.0mg/kg。
4.2 回收率
回收率的实验数据:
棉酚添加浓度在1.0 mg/kg时,回收率为籽粕83.2%,混合颗粒饲料81.9%;
棉酚添加浓度在10.0 mg/kg时,回收率为籽粕91.5%,混合颗粒饲料92.5%;
棉酚添加浓度在20.0 mg/kg时,回收率为籽粕92.4%,混合颗粒饲料92.9%;
棉酚添加浓度在40.0 mg/kg时,回收率为籽粕98.1%,混合颗粒饲料98.8%。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无机元素和放射元素及其他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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