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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粮谷中辛硫磷残留量检验方法(一)

发布时间:2019-06-21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247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粮谷中辛硫磷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玉米、大米、小麦和荞麦中辛硫磷残留量的检验。

2 抽样与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4 000袋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等级等。

2.2 抽样数量

按一批总袋数的平方根抽取。

式中:N—全批袋数;

a—抽样袋数。

注:抽样袋数a值取整数,小数部分向前进位为整数。

2.3 抽样工具

2.3.1 金属单管取样器:全长55 cm(包括手柄),直径1.5~2.5 cm,沟槽长度应超过袋对角线长度的二分之一。

2.3.2 取样铲:见图1。

2.3.3 分样板:见图2。

2.3.4 样品筒(袋):可密封。

2.3.5 分样布或适用铺垫物。

2.4 抽样方法

2.4.1 袋内抽样:按2.2规定计算抽样袋数,在堆垛四周上、中、下各部位以曲线形走向,随机抽取。将扦槽朝下,从每袋一角依斜对角方向插入袋内,然后将扦槽旋转朝上,抽出扦样器,立即倒入盛样容器内。每袋扦取样品数量应基本一致。

2.4.2 倒包抽样:将袋口缝线全部拆开,平置于分样布或其他洁净的铺垫物上,双手紧握袋底两角,提起约成45o倾斜角,倒拖1m以上,使袋内货物全部倒出后,用取样铲在各部位扦取样品约100 g,立即倒入盛样容器内。

2.4.3 大样缩分:集中倒包或袋内所取的样品,倒于分样布上,使用分样板按四分法缩分样品不少于4 kg,加封后,标明标记并及时送实验室。

2.5 试样制备

将样品缩分至1 kg,全部磨碎,通过20目筛,混匀,均分成两份,装入洁净容器内,密封,标明标记。

2.6 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5℃下避光保存。

3 测定方法

3.1 方法提要

二氯甲烷提取粮谷中残留的辛硫磷,用中性氧化铝和活性炭层析柱净化,浓缩、定容后,用配有火焰光度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进行测定,外标法定量。

3.2 试剂和材料

3.2.1 二氯甲烷:分析纯。

3.2.2 中性氧化铝:层析用,经650℃灼烧4h,冷却后,储于密闭容器内。

3.2.3 活性炭:层析用。

3.2.4 无水硫酸钠:分析纯,650℃灼烧4h,冷却后储于密闭容器内。

3.2.5 辛硫磷标准品:纯度≥99%。

3.2.6 辛硫磷标准溶液:准确称取适量的辛硫磷标准品(3.2.5),用二氯甲烷配成浓度为1.000 mg/mL的标准储备溶液,根据需要再配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

3.3 仪器和设备

3.3.1 气相色谱仪并配备火焰光度检测器,磷滤光片(526 nm)。

3.3.2 旋转蒸发器。

3.3.3 心形瓶:150 mL。

3.3.4 匀浆机。

3.3.5 K-D浓缩器。

3.3.6 层析柱:底娜具有玻璃砂芯滤片的玻璃柱,26×2.5cm (id)。

3.3.7 微量注射器:10 uL。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农药残留检测方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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