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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桂皮检验规程(一)

发布时间:2019-08-16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152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桂(植物学名cinnamomum cassia presl)树皮制成的各种进出口桂皮类产品的抽样、检验、质量要求及检验结果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各种桂皮类产品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033-1985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

GB/T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 12729.6-1991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

GB/T 12729.7-1991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SN/T 0188-199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桂皮

从肉桂树剥下的树皮。

3.2 桂通

从肉桂树主干及在大型枝条剥下的树皮,经加工晒干后单片卷成筒状。

3.3 桂碎

在桂皮加工过程中,破碎成大小不等的桂皮碎块。

3.4 板桂、企边桂、油桂通

桂皮加工成板状的称板桂,加工成卷边平槽状的称企边桂,加工成卷筒状的称油桂通。

3.5 桂芯条

经加工刮去外表面木栓层并卷成小圆筒状的桂皮。

3.6 压装桂皮、压装桂碎

压装桂皮指桂通经用竹蔑捆扎成约1 kg小把或不扎把,用机械紧压加工成每件净重约50 kg的产品。

压装桂碎指桂碎经用机械紧压加工成每件净重约50 kg的产品。

3.7 青嫩桂

从桂树尾梢部剥下,色青灰暗,质地嫩薄的桂皮。

进出口桂皮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桂(植物学名cinnamomum cassia presl)树皮制成的各种进出口桂皮类产品的抽样、检验、质量要求及检验结果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各种桂皮类产品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033-1985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

GB/T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 12729.6-1991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

GB/T 12729.7-1991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SN/T 0188-199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桂皮

从肉桂树剥下的树皮。

3.2 桂通

从肉桂树主干及在大型枝条剥下的树皮,经加工晒干后单片卷成筒状。

3.3 桂碎

在桂皮加工过程中,破碎成大小不等的桂皮碎块。

3.4 板桂、企边桂、油桂通

桂皮加工成板状的称板桂,加工成卷边平槽状的称企边桂,加工成卷筒状的称油桂通。

3.5 桂芯条

经加工刮去外表面木栓层并卷成小圆筒状的桂皮。

3.6 压装桂皮、压装桂碎

压装桂皮指桂通经用竹蔑捆扎成约1 kg小把或不扎把,用机械紧压加工成每件净重约50 kg的产品。

压装桂碎指桂碎经用机械紧压加工成每件净重约50 kg的产品。

3.7 青嫩桂

从桂树尾梢部剥下,色青灰暗,质地嫩薄的桂皮。

3.8 桂衣

从枝条剥下的折时不易断的并带纤维丝的薄片桂皮(厚度约0.02 cm)。

3.9 桂粒

0.2 cm~0.5 cm大小不等的桂皮碎粒。

3.10 色泽

桂皮经加工晒干后所固有的颜色。

3.11 气味

桂皮所固有的特殊香气和辛辣味。

3.12 杂质

混入或粘附在桂皮上的一切非本品物质及无使用价值的本品(压装桂皮和压装桂碎中捆扎用的竹蔑不算作杂质)。

4 抽样

4.1 检验批

以不超过1 000件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特征,如种类、质量、包装、标记、产地和规格等。

4.2 抽样件数和样品数量

5件及以下,逐件抽样。

6件~49件,抽取5件。

50件~100件,抽取7件。

100件以上,按式(1)计算应抽取件数。

式中:n—抽样件数(取整数,小数部分进为整数);

N—全批总件数。

每件抽取样品数量应基本一致,全批抽样量应不少于2 000g。

4.3 抽样工具

钢钎(长50 cm~60 cm)、铁锤、剪刀、塑料袋、分样布、固定夹板。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食品检验规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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