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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药材来源与品种鉴定

发布时间:2020-08-31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1021

长期以来,在中药的应用中存在着大量的“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现象,即一个名称被同时用来代表几种不同药物,如全国各地以“金钱草”一名入药的药材,主要的种类就达四科四种之多;一种中药同时有几个不同名称,如甘草一药,有国老、甜草、粉草、草节等名。这种名称上的混乱,造成中药材品种的混乱。中药材品种的实质是中药材的基源问题,正确掌握中药材来源和品种鉴定的思路和方法至关重要。

中药名称一般分正名和别名两类。正名又叫通用名,为全国大部分地区所通用和历代本草著作所沿用,一般以《中国药典》所载为标准。别名又叫异名、地方名、俗名、土名,为个别地区所使用,或本草书虽有记载但使用不广泛的一类中药名称。

一、 植物分类概述

(一) 植物分类学

现代植物分类学是研究和描述植物的种类、探索植物间的亲缘关系和阐明植物界自然系统的科学。也就是说把具有遗传多样性的植物分类群进行描述、命名和分群归类,并按照各分类群之间的相互关系(亲缘关系)加以排列。因此,分类学可以说是最古老、最基础而又最包罗万象的一门科学。

(二) 植物分类的基本单位

植物分类设立各种等级(阶元),又叫分类单位,是用来表示植物类群之间的类似程度和亲缘关系。在将植物分门别类时,建立一个按照等级高低和从属关系的顺序,设立界、门、纲、目、科、属和种等分类等级,其中最基本的分类单位是种。分类学上把具有一定的自然分布区和一定的生理、形态特征的类群归为种;把起源联系、共同性较多的一些种归为一属;再把起源联系、共同性较多的一些属归成一科。

种是具有一定形态、生理特征和自然分布区,并具有相当稳定性质的一群个体。种以下有亚种、变种、变型;栽种植物还有品种。以当归为例示其分类位置如下:

界……植物界

门……被子植物门

纲……双子叶植物纲

目............伞形目

科............伞形科

属............当归属

种..............当归

(三) 植物的分门

植物分类学常用的分类法,将植物界分为16个门,如图3-1所示。

图3-1 植物界的16门

(四) 植物分类检索表及使用

植物分类检索表是鉴定植物分类群的重要资料,也是药学专业鉴定药用植物标本不可缺少的工具。检索表的编制是根据法国植物学家拉马克的二歧分类原则编制而成,即在充分了解植物种及各类群的形态特征的基础上,找出相互对立的主要特征,将其分成相对应的两个分支,再把每个分支中显著互相对立的性状又分成相对应的两个分支,依此类推,直到所编制的检索表到终点为止,并且要按各分支的先后顺序加以标号,相对应的两个分支前的标号数应是相同的。

使用检索表鉴定植物时,首先要将原植物标本进行解剖观察,尤其是花的构造部分,掌握所要鉴定的植物主要特征,然后查相应的检索表。其方法是根据要鉴定的植物特征与检索表上下所载的特征进行比较,看是否相符,如两者特征相符合,则查找下面的一项;如不符合,则应查找与该项相对应的一项,如此逐项检索,最后便可查出该植物的种名。为了达到正确无误地鉴定原植物,常将检索出来的种类用《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等工具书进一步核对,验证检索过程中是否有误,这样才能鉴定出植物的正确名称。

二、 来源和品种鉴定

应用植物的分类学知识,对中药材的来源进行鉴定,确定其正确的学名;应用矿物学的基本知识,确定矿物中药的来源,以保证在应用中品种准确无误。以原植物鉴定为例,其步骤如下:

(一) 观察植物形态

对具有较完整植物体的中药检品,应注意其根、茎、叶、花和果实等部位的观察,其中对繁殖器官(花、果或孢子囊、子实体等)尤其应该仔细观察,借助放大镜或解剖显微镜,观察花等的形态构造。仅靠茎枝和叶子外形来鉴定植物是不全面的,有时容易得出错误结论。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检品是不完整的,常是植物的一段(或一块)器官,除对少数品种的特征十分突出的可以鉴定外,一般都要追究其原植物,包括深入到产地调查,采集实物,进行对照鉴定。

(二) 核对文献

根据已观察到的形态特征和检品的产地、别名、效用等线索,可查阅全国性或地方性的中草药书籍和图鉴,加以分析对照。在核对文献时,首先应查考植物分类学著作,如《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谱》、《新华本草纲要》及有关地区性植物志等;其次再查阅具有中药品种方面的著作,如《中药志》、《全国中草药汇编》、《中药大辞典》、《中药材品种论述》、《中药鉴定学》、《中药鉴别手册》等。由于各书记载植物形态的深度不同,同一种植物各书的记述有时也会不一致,因此必要时,还必须进一步查对原始文献,以便正确鉴定。原始文献,即指第一次发现该种(新种)植物的植物工作者,描述其特征,予以初次定名的文献。

(三) 核对标本

当知道未知种是什么科属时,可以到标本室核对已定学名的该科属标本,或根据文献核对已定学名的某种标本。要得到正确的鉴定,必须要求标本室中已定学名的标本正确可靠。在核对标本时,要注意同种植物在不同生长期的形态差异,需要参考更多一些标本,才能使鉴定的学名准确。如有条件,能与模式标本(发表新种时所被描述的植物标本)核对,这对正确鉴定更为有利。

对一些难以定名的标本,可寄请专家或植物分类研究单位协助鉴定。近年来,随着常用中药材的品种整理和全国性的调查、鉴定研究工作的发展和深入,许多商品药材品种来源大量增加,实际药用的商品有的不仅是国家药典规定的种类,还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种类以及同属的类似品、地区习用品等等,这给形态分类工作增加不少困难,为了适应这种形势的发展,除以上的经典分类外,新的分类手段也用到药用植物中,如用细胞染色体数的核型分析(车前、石竹);用细胞分类中同工酶的鉴别方法解决同属植物中种间难区别者(绞股蓝、香茅属植物);数量分类研究是在大量形态数据的基础上,综合植物化学、细胞学和地理分布进行数学分析,如对人参属的研究,显示了人参属各种性状变化的规律性,揭示形态结构与化学成分之间的联系,并对人参属的分类系统做了初步的定量分析,为该属植物的药用提供依据。

相关链接:植(动)物和矿物药材的来源名称

 

 

文章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编食品添加剂(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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