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 豫南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农产品资质证书
  • 伟业计量高企认证证书
  •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合作单位
新闻
  • 产品
  • 仪器
  • 新闻
  • 证书
  • 规程
  • 帖子
  • 课堂

在线客服

非法添加罂粟壳吸引“回头客”,合川两餐饮老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2-12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213

“水煮耗儿鱼”、“邮亭鲫鱼”、“麻辣火锅”……这些都是重庆人最爱的美食。然而为了吸引“回头客”,某些餐饮老板却动起了歪念头,在这些食品底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粉末。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开始,李某、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罂粟壳系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仍向杨某、唐某购买罂粟壳,碎成粉末后制作底料、油料。陈某在其经营的“杨氏耗儿鱼餐馆”,李某在其经营的“合川区洞口邮亭鲫鱼餐馆”内,将掺入罂粟壳粉末制作的底料、油料用于“水煮耗儿鱼”“邮亭鲫鱼”等食品中供顾客食用。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川区分局于2014年6月12日、2014年10月18日,分别对李某经营的“合川区洞口邮亭鲫鱼餐馆”,陈某经营的“杨氏耗儿鱼餐馆”进行检查,并提取火锅底料、混合香料等物。经检验,在李某处、陈某处提取的各种香料和底料中均检测出吗啡、那可定、罂粟碱等物质。

据了解,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物质在罂粟壳中含量较高,是罂粟壳的主要成分。人体长期摄入这些物质对身体健康影响很大,轻则出现发冷、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重则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最终可能导致内分泌失调,吸食毒品成瘾。因此,国家早在2009年就明文禁止非法供应、运输、使用罂粟壳。

近日,合川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李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内,李某、陈某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评论

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立即登录
分享到微信
关闭
普天同创
请告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立即回电

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

温馨提示:

1.手机直接输入,座机前请加区号 如18601949136,010-58103629

2.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电话号码,立即回电,请注意接听

3.因为您是被叫方,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