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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在风湿性疾病中的合理使用

发布时间:2015-03-25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543

在风湿性疾病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中,激素的作用一直受到重视。

(1)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激素强大的抗炎作用和免疫抑制作用使其成为SLE治疗的基石。在SLE治疗中通常选用中短效的泼尼松口服或甲泼尼龙静滴,一般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选择相应的治疗策略。

轻型SLE仅需小剂量激素即可,多联合抗疟药,必要时考虑加用小剂量的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等细胞毒药物。重型SLE的治疗包括诱导缓解和巩固维持。诱导缓解的目的在于迅速控制病情,阻止或逆转内脏损害,使疾病进入缓解状态。重症SLE的标准诱导剂量是每日泼尼松lmg/kg,分2~3次口服;在有重要脏器累及或出现狼疮危象时可用较大剂量(每日≥2mg/kg)甚至冲击治疗。在使用激素的同时要联用细胞毒性药物。多数患者的诱导期需要O.5~1年。维持治疗是SLE达到诱导缓解后,用风险最小的药物和最小的剂量防止疾病复发,使患者维持在“无病状态”,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和远期预后。如果病情允许,维持剂量应尽量小于10mg/天,并联合使用小剂量的细胞毒性药物。

(2)类风湿性关节炎(RA):激素并非RA治疗的首选药物。对于关节肿痛明显。经正规治疗不能缓解的难治性RA患者,在无禁忌症的前提下可考虑短期口服或局部注射激素以使病情得到缓解。一般认为激素主要用于以下情况:①经足量、足疗程的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与非甾体抗炎药(NSAID)联合治疗无效;②重要脏器损害或严重血管炎;③DMARD起效前的过渡治疗;④关节腔的局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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