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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成品油进出口或向民资放开

发布时间:2015-05-16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284

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自9月底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国范围内所有石油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装置能力、生产情况、技术经济和环保指标等内容进行普查,这也被业内解读成为是在为向地炼开放原油进口资质做一定准备。

除原油进出口外,对于成品油进出口,有关部门可能也在酝酿变革。就在上周,国家发改委经贸司约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就成品油市场化改革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发改委经贸司一直主管主要工业和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和配额,业内人士分析,会议极可能与进一步放开成品油进出口资质有关,而非早先其他媒体误读的再启成品油价格改革。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国内成品油供应充足,国内炼油能力过剩趋势明显,此时进一步扩大成品油出口,不会因此担心造成国内成品油供应紧张。但由于目前国内成品油与国际成品油仍存在差价,因此如果进一步开放成品油进口,还需防止企业利用国内外市场价差进行大规模无风险套利行为。
目前,我国只有中联油、中联化、中化和珠海振戎等少数几家企业拥有原油进口权,而此次获批的4家企业中,就有中化旗下的地炼,这意味着地炼企业可以通过中化直接进口原油,而不再需要委托拥有原油进口权的企业代为进口。

对于没有原油进口权又没有炼油能力的企业,除需要由拥有进口权的企业代为进口外,在进口原油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持有中石油和中石化同意购买地炼企业利用非国营配额的原油并安排生产的书面文件,即所谓的“排产计划”,海关才批准办理通关手续。

转载自中国胶粘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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