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含量测定

作者:    更新时间:2008-3-5 18:25:19
肉与肉制品 镁含量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与肉制品中镁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肉与肉制品中镁含量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 9695.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3  原理     试样经灰化后制成1%的HCl溶液,直接导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用空气-乙炔火焰使镁离子原子化,在285.2nm处测定,其吸光度与镁离子浓度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确定镁的含量。 4  试剂     本标准所用水均为去离子水。 4.1  盐酸(GB 622):1∶1溶液(分析纯)。 4.2  镁标准溶液 4.2.1  镁标准储备液:1 mg/mL。称取于800℃灼烧至恒量的氧化镁1.658 0g,加入20mL水,慢慢加入20mL盐酸,待完全溶解后加热煮沸,冷却,移入1 000mL容量瓶中,稀至刻度,混匀,贮于聚乙烯瓶中备用。 4.2.2  镁标准工作液:10μg/mL。吸取镁标准储备液(4.2.1)10.0mL,定容至100mL容量瓶中。按上述方式再稀释定容1次。 5  仪器与设备 5.1  实验室常用设备。 5.2  高温炉:可控温于800±25℃和550±25℃。 5.3  绞肉机:不锈钢质,多孔板孔径不超过4mm。 5.4  坩埚:石英质或瓷质,容量40~50mL。 5.5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6  试样制备 6.1  按GB 9695.19取样。 6.2  去除不可食部分,取有代表性试样200g,用绞肉机绞2~3次,混匀。绞好的试样装入带盖的试样盒中备用。 6.3  制备好的试样要尽快检测,若不能立即检测要密封冷藏贮存,以防变质或成分变化。 冷藏贮存的试样在启用时必须重新均质。 7  分析步骤 7.1  试料前处理     称取1~3g(精确至0.001g)试料于坩埚中,置于130℃左右的烘箱内干燥脱水后将坩埚在电炉上缓慢加热,使试料炭化,开始时用小火细心加热,以防试料溅出或燃烧,待大烟冒过之后,提高温度使试料完全炭化,直至不冒烟为止。炭化好的试料放入高温炉中,于550±25℃灰化4h。灰化好的试料应为灰白色,若灰分中有黑色颗粒, 应待坩埚冷至室温后滴加水润湿残渣,烘干后再置于550±25℃的高温炉中继续灰化,直至灰分呈灰白色。 7.2  试料溶液的制备     将灰分用1∶1盐酸(4.1)2.5mL溶解,转移到50mL容量瓶中,定容混匀。此时试料溶液的HCl浓度为1%。对于镁含量较高的肉制品可根据情况对试料溶液进行再稀释。 7.3  标准系列溶液的制备     吸取镁标准工作液(4.2.2)0,0.50,1.00,1.50,2.00,2.50mL,分别置于50mL容量瓶中,加1∶1盐酸2.5mL,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时标准系列溶液中镁的浓度分别为0,0.10,0.20,0.30,0.40,0.50μg/mL,HCl浓度为1%。 7.4  测定     将制备好的标准系列溶液、试料溶液分别导入空气-乙炔火焰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以镁元素空芯阴极灯为光源,在波长为285.2nm处调整仪器于最佳工作状态,分别测定各自的吸光度(参考工作条件:灯电流7.5mA;狭缝1.3nm;空气流量9.5L/min;乙炔流量2.0L/min;燃烧器高度7.5mm)。     以标准系列溶液中镁的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标准工作曲线。根据试料溶液的吸光度,从标准工作曲线上查出对应的镁浓度值。     同一试样至少进行两次平行测定。 8  分析结果的表示     计算公式:                   50 × N × C                X=───────                        m 式中:X——样品中镁的含量,mg/kg;      C——从标准工作曲线上查得的试料溶液的浓度,μg/mL;      N——称取试料的质量,g;      m──试料溶液再次稀释的倍数;      50——试料溶液第1次定容的体积,mL。     当平行测定符合允许差所规定的要求时,取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精确到0.1mg/kg。 9  允许差     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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