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确保中国进口食品安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布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指出,为确保进口食品安全,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中国建立了一整套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保障措施,主要有以下四项:
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中国政府对肉类、蔬菜等高风险进口食品实行基于风险管理的检验检疫准入制度。
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进口食品到达口岸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只有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允许进口。入境地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进口食品的验放手续,之后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完善的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在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的同时,对风险较高的食品以及在口岸检验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和项目实行重点监控。
严厉的打击非法进口制度。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建立了关检合作机制,联合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2006年与欧盟委员会签署了《中欧联合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合作安排》,共同打击欺诈、夹带、非法转口、走私等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
中国的进口食品来自世界上143个国家和地区,多年来质量总体平稳,没有发生过因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引起的严重质量安全事故。
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此前曾表示,中国进口食品合格率在99%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