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 豫南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农产品资质证书
  • 伟业计量高企认证证书
  •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合作单位
新闻
  • 产品
  • 仪器
  • 新闻
  • 证书
  • 规程
  • 帖子
  • 课堂

在线客服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5-12-10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1469

当药品生产企业发生偏差以及其他问题后,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统,对偏差、投诉、召回、自检或外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质量监测趋势等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调查的深度和形式应当与风险的级别相适应。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统应当能够增进对产品和工艺的理解,改进产品和工艺。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CorrectiveAction&PreventiveAction,以下简称为CAPA),是“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合写,“纠正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出现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消除原因所采取的措施。“预防措施”是指为了防止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情况的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从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概念中我们能看出纠正措施是对已经或正在出现的不符合情况采取的措施或手段,使之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预防措施,则是从某种“准现象”的出现或趋势的预测,即不符合尚属“未遂”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出现的偏离或不符合而采取的措施或手段,使之不发生不符合或不再发生类似不符合情况。简而言之,纠正措施,是问题出现或不足、缺陷产生后的处理或补救,是一种被动性的处理方式;预防措施,则为问题未出现或尚未发生的事前防范性措施,以使质量活动不偏离、质量事故不发生,是一种主动性的处理方式。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是连贯而统一的工作,但也有些不同的地方。

评论

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立即登录
分享到微信
关闭
普天同创
请告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立即回电

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

温馨提示:

1.手机直接输入,座机前请加区号 如18601949136,010-58103629

2.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电话号码,立即回电,请注意接听

3.因为您是被叫方,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