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谷氨酸钠
【别名】味精;麸氨酸钠;谷氨酸-钠(MSG)
【英文名】monosodium L-Glutamate
【分类代码】CNS:12.001; INS:621
【化学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87.13
【理化性质】无色至白色柱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相对密度1.635,熔点195℃,加热至120℃失去结晶水。味鲜,鲜味阈值0.012g/l00mL或6.25×10-4 moL/L。略有甜味和咸味。不吸湿,对光稳定,储存时无变化,在通常的食品加工和烹调中不分解,但在高温和酸性条件(pH2.2~4.4)下,会出现部分水解,并转变成5'-吡咯烷酮-2-羧酸(焦谷氨酸)。在更高的温度和强酸或碱性条件下(尤其是后者),转化成为DL-谷氨酸盐,呈味力均降低。易溶于水。5g/l00mL的水溶液pH为6.7~7.2。微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
本品以L-谷氨酸及碳酸钠或氢氧化钠为原料,通过生物发酵制备。
【毒理学依据】
① LD50:大鼠经口17g/kg (bw);
② ADI:无须规定;
③ GRAS; FDA-21CFR182.1015;
④代谢:机体摄入本品后,参与体内正常的代谢。
【质量标准】
【应用】增味剂。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谷氨酸钠作为食品增味剂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参考】 FAO/WHO (1984)规定:在青豆罐头、甜玉米罐头、蘑菇罐头、芦笋罐头、青豌豆罐头(含奶油或其他油脂)、干酪中,其最大用量可按正常生产需要使用;蟹肉罐头,0.5g/kg;熟腌火腿和熟猪前腿,2g/kg(以谷氨酸计);碎猪肉和午餐肉,5g/kg(以谷氨酸计);即食羹和汤l0g/kg(单用或与谷氨酸及其盐合用)。其他使用参考,用在罐头加工食品中,如汤类罐头,1~2g/kg;蔬菜罐头,0.5~3g/kg;肉类罐头,0.5~4.Og/kg;鱼类罐头,2~5g/kg;香肠、火腿,1~3g/kg;调味汁、调味品,3~10g/kg;小吃食品,1~5g/kg;酱油,3~6g/kg;加工干酪,4~5g/kg;脱水汤粉,50~80g/kg;方便面调料,50~150g/kg;速煮面汤粉,100~170g/kg。在豆制食品如素什锦等中加1.5~4g/kg,在曲香酒中添加约0.054g/kg,可增进风味。对蘑菇、芦笋等罐头,尚具有防止内容物产生白色沉淀,改善色、香、味的作用。与核糖核苷酸钠、琥珀酸钠、天门冬氨酸钠、甘氨酸、丙氨酸、柠檬酸(钠)、苹果酸、富马酸、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以及与水解植物蛋白、水解动物蛋白、动植物氨基酸提取物等进行不同的配合,可制成具有不同特点的复合鲜味料,广泛应用于各种食品。
2.5’-鸟苷酸二钠
【别名】鸟苷酸钠(GMP)
【英文名】disodium 5'-guanylate
【分类代码】CNS: 12.002; INS:627
【化学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407.19(无水)
【理化性质】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含约7分子结晶水。味鲜,鲜味阈值为0.0125g/l00mL,鲜味强度为肌苷酸钠的2.3倍。与谷氨酸钠合用有很强的协同作用。不吸湿,溶于水,水溶液稳定。在酸性溶液中,高温时易分解,可被磷酸酶分解破坏,稍溶于乙醇,几乎不溶于乙醚。
本品以酵母为原料,通过生物发酵制备。
【毒理学依据】
① LD50;大鼠经口大于l0g/kg (bw) ;
② ADI:无须规定;
③ GRAS: FDA-21CFR172.531。
【质量标准】
【应用】增味剂。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鸟昔酸钠作为食品增味剂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参考】本品作为鲜味剂多与谷氨酸钠(味精)等合用。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为味精总量的l%~5%;酱油、食醋、肉、鱼制品、速溶汤粉、速煮面条及罐头食品等均可添加,其用量为0.01~0.lg/kg。也可与赖氨酸盐酸盐等混合后,添加于蒸煮米饭、速煮面条、快餐中,用量约0.5g/kg。本品尚可与肌苷酸钠以1:1配合,广泛应用于各类食品。鸟苷酸钠的鲜味阈值0.0035%,商品中肌苷酸钠与鸟苷酸钠常混在一起,也称为第二代味精。本品与谷氨酸钠或5'-肌苷酸二钠合用,有显著的协同作用,鲜味大增。本品可被磷酸酶分解失去呈味力,故不宜用于生鲜食品中,可通过将食品加热到85℃左右钝化酶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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