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肉和肉制品中西玛津残留量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牛肉中西玛津残留量的检验。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2 5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 抽样数量
2.3 抽样方法
按2.2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取,逐件开启。从每件内至少取100 g作为原始样品,原始样品总量不少于2 kg。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交实验室。
2.4 试样制备
将所取原始样品缩分出1 kg,经均质机搅碎,混匀,均分成两份,分别装入洁净容器内,作为试样。密封并标明标记。
2.5 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18℃以下冷冻保存。
注: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t的变化.
3 测定方法
3.1 方法提要
试样经用二氯甲烷-甲醇混合液提取,提取液经弗罗里硅土柱净化,用配有氮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测定,外标法定量。
3.2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重蒸馏水。
3.2.3 无水硫酸钠:于650℃灼烧4h,用前于105℃烘4h,冷却后贮于密闭容器中,备用。
3.2.4 弗罗里硅土:层析用,100~200目,在650℃灼烧4h,用前于130℃烘5h,冷却后贮于密闭容器中,备用。
3.2.5 西玛津标准品:纯度≥98%。
3.2.6 西玛津标准溶液:准确称取适量的西玛津标准品,用丙酮配制成浓度为0.10 mg/mL的标准储备液。根据需要再用丙酮稀释成适用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
3.3 仪器和设备
3.3.1 气相色谱仪:配有氮磷检测器。
3.3.2 旋转蒸发器。
3.3.3 超声波水浴。
3.3.4 弗罗里硅土柱:玻璃柱,40 cm×1.5cm(内径),自上而下依次填装2 cm高无水硫酸钠,10g弗罗里硅土,2 cm高无水硫酸钠。使用前用丙酮-石油醚混合液(15+85)预淋洗。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农药残留检测方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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