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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黑瓜籽检验规程(三)

发布时间:2019-08-06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498

5.6 片型检验

5.6.110粒排列宽度的测定

将供测定片型用的试样(5.2),剔除杂质、畸形片、污染片、破碎片、异色片后,充分混合,然后随机拣取其中50粒,将瓜籽尖端向上,顺钢板尺一侧将瓜籽自左至右,逐一排齐、排紧,测量10片的横宽宽度,并记录之;另取试样如前法再测四次,取五次平均值,即为本批瓜籽的10粒排列宽度。亦可用筛检法确定片型。

5.6.2 筛检法测定片型

将测定片型的样品(5.2)全部倒入筛(根据被检样品的片型大小,选用11、10、9、8 mm圆孔筛)中,以60次/min筛速,筛幅5 cm,在洁净光滑的平面上环形平筛约30次,确定该批产品的片型。

5.7 水分测定

5.7.1 仪器及用具

a.天平:感量0. 001 g ;

b.电热鼓风烘箱:有调温装置,能自动控制温度±2℃范围内,附有刻度1℃的50~200℃水银温度计,水银球应调整在烘箱中层隔板以上约2.5 cm处;

c.铝制皿盒:有盖,盒盖严密,底和盖均有相同编号;

d.玻璃干燥器:内装有效干燥剂;

e.小勺;

f.粉碎装置。

5.7.2 取供检验水分的样品(5.2),用粉碎装置,粉碎至90%以上通过孔径4.0 mm筛时,将筛上、筛下物混合后,立即装入广口瓶内加盖备用。

5.7.3 测定方法

5.7.3.1 称取样品:用小勺将试样(5.7.2)搅拌均匀,在感量0.001g天平上准确称取适量试样,于预先烘烤并冷却恒重的铝制皿盒内,盖好皿盖,待烘。

注:称取试样量应按称量皿底面积每平方厘米称样0.3g计算,例如:直径D(cm)的称量皿,其试样量应为即0.235 6 D2(g),近似值为0.24 D2(g)。如称量皿底直径为6.5 cm,则试样量为:0.24×6.5× 6.5(g),即约10g。

5.7.3.2105℃恒重法(基准法)

将待烘铝皿(5.7.3.1)打开,晃平试样,连同皿盖一起放入预热至105℃烘箱中层隔板上,离箱壁至少5 cm,待温度回升至105℃开始计时,保持105±2℃,烘2h,取出称量皿,加盖置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在感量0.001g天平上称重,再放入烘箱内,以105℃烘烤30 min,取出冷却,称重。如此反复至相邻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005 g为止。取最小值计算烘失量,按式(11)计算水分含量百分率。

式中:M—水分含量,%;

m—试样烘失重量,g;

W1—试样重量,g。

5.7.3.3130℃烘40 min常用法(快速法)

将待烘铝皿(5.7.3.1)打开,晃平试样,连同皿盖一起放入预热至130℃烘箱中层隔板上,离箱壁至少5 cm,待温度回升至130℃开始计时(温度回升时间不宜超过5 min),保持130±2℃,准确烘40 min,取出加盖,置干燥器冷却至室温,在感量0.001g天平上称重,按式(11)计算水分含量百分率。

水分测定的平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2%,取其平均值为测定结果。超过0.2%,应重做试验。

6 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测定

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测定按SN 0165执行。

注:根据合同、信用证要求检验此项。

7 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

7.1 检验结果有效数值的规定

杂质:0.1%;

畸形片:0.1%;

污染片:0.1%;

不完善片:0.1%;

不完善片子项:0.01%;

小片:0.1%;

异种片:0.1%;

水分:0.1%。

7.2 检验结果数值修约,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律按GB 8170修约。

8 存查样品

将分取的存查样品(5.4.2.1或5.4.2.2),用标签注明报验号、品名、输往国别、数量、取样人、检验人及取样时间,按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妥善保存。合同未规定期限者,自签证之日起至少保存六个月。

9 包装检查

在取样同时,按照对外贸易合同规定和保障运翰安全的要求,进行包装检查。

9.1 包装材质是否坚固、完整、能否保证商品的运输安全。

9.2 包装的洁净情况,确认未受害虫感染、无霉及被污物、异味污染和水演等。

9.3 包装的缝口方式,缝口质量,缝线质地是否紧密、牢固,有无松脱及商品外露情况。

9.4 包装标记是否正确、齐全,位置是否适当,字迹是否清晰无误。

10 重量鉴定

重量鉴定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进出口商品衡器鉴定办法(试行)》执行。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食品检验规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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