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5 灰分的测定
A.5.1 仪器和设备
A.5.1.1 瓷坩埚:30mL。
A.5.1.2 高温电炉。
A.5.2 分析步骤
称取约1g试样,精确到0.0001g,置于已在625℃±20℃灯烧至恒量的坩埚中。将坩埚送入温度不超过300℃的高温电炉中,打开坩埚盖,逐渐升高温度,在625℃±20℃灰化至恒量。
A.5.3 结果计算
灰分以质量分数w3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A.3)计算:
式中:
m5——灰分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4——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值不大于5%。
A.6 碱溶性有色色素的测定
A.6.1 试剂和材料
氢氧化钠溶液:1mol/L。
A.6.2 分析步骤
称取约2g试样,精确到0.0001g,置于100mL锥形瓶中,加入20mL氢氧化钠溶液,缓慢加热至沸,冷却后过滤,滤液应无色,即为通过试验。
A.7 高级芳香烃的测定
A.7.1 试剂和材料
A.7.1.1 环已烷
A.7.1.2 硫酸奎宁。
A.7.1.3 硫酸溶液:0.01mol/L。
A.7.2 仪器和设备
连续萃取装置。
A.7.3 分析步骤
A.7.3.1 硫酸奎宁-硫酸参比溶液的配制
称取约0.1g硫酸奎宁,精确至0.0001g,加100mL硫酸溶液,溶解后移入1000mL容量瓶,加硫酸溶液至刻度,摇匀。吸取1mL该溶液移入1000mL容量瓶中,加硫酸溶液至刻度,摇匀,备用。
A.7.3.2 测定
称取约1g试样,精确至0.0001g,加入10g环已烷,精确至0.01g,然后连续举取4h后,萃取溶液应无色。合并萃取溶液,在紫外光下,萃取液的荧光不大于硫酸奎宁-硫酸参比溶液,即为通过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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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编食品添加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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