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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石油醚检验方法(一)

发布时间:2020-08-01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916

A.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A.2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方法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和GB/T603的规定制备;所用溶液除另有说明外,均为水溶液。

A.3 鉴别试验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

A.4 苯及芳香烃(含苯)的测定

A.4.1 方法提要

采用气相色谱法,在选定的色谱条件下,试样汽化后经毛细管色谱柱分离,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用内标法定量。

A.4.2 试剂和材料

A.4.2.1 氢气:体积分数不低于99.99%,经硅胶与分子筛干燥、净化。

A.4.2.2 氮气:体积分数不低于99.99%,经硅胶与分子筛干燥、净化。

A.4.2.3 空气:经硅胶与分子筛干燥、净化。

A.4.2.4 异辛烷:≥99%,含有的芳香物质小于0.05%。

A.4.2.5 内标物:n-癸烷和n-十一烷,色谱纯;或n-癸烷和n-十二烷,色谱纯。

A.4.2.6 标准溶液A:含有0.5%的内标物和0.5%苯的异辛烷溶液。

A.4.2.7 标准溶液B:含有0.5%的n-癸烷、0.5%的内标物和0.5%苯的异辛烷溶液。

A.4.3 仪器和设备

A.4.3.1 气相色谱仪:配有毛细管柱进样装置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A.4.3.2 微量注射器:10uL。

A.4.4 色谱柱及操作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色谱柱和色谱操作条件见表A.1,n-癸烷能在苯之前出峰的同等分离程度的色谱柱及色谱操作条件也可使用。

表A.1推荐的色谱柱及色谱操作条件

A.4.5 苯相对于内标物的响应因子的测定

苯相对于内标物的响应因子,以f表示,按式(A.1)计算:

式中:

A1——内标物的峰面积;

w——标准溶液A中苯的质量分数;

w1——标准溶液A中内标物的质量分数;

A——苯的峰面积。

相关链接:食品添加剂石油醚

 

 

文章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编食品添加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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