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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乳及乳制品中噻菌灵残留量检验方法(一)

发布时间:2019-06-30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59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乳及乳制品中噻菌灵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荧光分光光度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鲜乳中噻菌灵残留量的检验。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50 000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 抽样数量

2.3 抽样方法

按2.2规定的抽样瓶数随机抽取,在所取的样瓶上标明记号,及时送实验室。

2.4 试样制备

将所取回的样瓶,充分混匀,分取约250 mL作为试样。装入洁净的容器内,密封,标明标记。

2.5 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5℃以下保存。

注: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3 测定方法

3.1 方法提要

氢氧化钾皂化试样中的脂肪,用乙酸乙酯提取噻菌灵,再用盐酸溶液抽提乙酸乙酯提取液中噻菌灵。用荧光分光光度法测定,标准曲线法定量。

3.2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蒸馏水。

3.2.1 氢氧化钾溶液:50%(m/V)水溶液。

3.2.2 氢氧化钾溶液:0.05%(m/V)水溶液。

3.2.3 盐酸溶液:0.1mol/L。

3.2.4 乙酸乙酯

3.2.5 噻菌灵标准品:纯度≥99%。

3.2.6 噻菌灵标准溶液:准确称取适量的噻菌灵标准品,用盐酸溶液配成浓度为0.100 mg/mL的标准贮备液。根据需要再用盐酸溶液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

3.3 仪器和设备

3.3.1 荧光分光光度计。

3.3.2 冷凝管。

3.3.3 分液漏斗:125 mL。

3.3.4 锥形瓶:100 mL,具磨口。

3.3.5 电热水浴锅。

3.3.6 容量瓶:10 mL。

相关链接:出口粮谷中双苯唑菌醇残留量检验方法(三)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农药残留检测方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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