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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米粉检验规程(三)

发布时间:2019-08-08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807

6.1.4 断条率检验

6.1.4.1 排状粉:从已拆开的样品中,选择20cm以上的条子,用感量0.1g的天平称取10g样品两份,分别置于相应容积的器皿中,按1:20的比例(试样:水)加入沸水,加盖浸泡15min(银丝粉浸泡10min),用筷子将试样搅散,滤去汤汁,过冷水,滤干,当即分开不足10cm和10cm以上的条子,分别称重,按式(4)计算断条率:

式中:m2—不足10cm条子质量,g;

m—浸泡后试样质量,g。

6.1.4.2 獭粉:以已拆开的样品中,任意选择完整的粉块2件,分别称重并置于相应容积的器皿,按1:15的比例(粉:水)投入沸水中,加盖煮沸6min,用筷子将试样搅散,移离火源加盖静置10min,立即滤去汤汁,过冷水滤干,倒入瓷盘中,将不足10cm和10cm以上的条子分开,分别称重,按式(4)计算断条率。

6.1.4.3 方块粉:按6.1.4.2的方法,加盖煮沸5min,搅散滤去汤汁,过冷水,滤干,分开拣条子,称重,按式(4)计算断条率。

6.1.4.4 快食粉:选择完整的粉块,加盖浸泡3min,其余按6.1.4.1操作并计算。

6.1.5 汤汁沉淀检验

用感量0.2g的天平称取50g试样,置于相当容积的保温瓶中按1:10比例(粉:水)加沸水,加盖浸泡15min(银丝浸泡10min,快食粉浸泡3min),搅拌后,捞起全部湿粉(留作口感检验,濑粉除外),汤汁每静置20min倾去上层部分清液,至60min把余液连同混浊物转移到10mL离心管中,若余液量太大,则每隔15min倾去上清液,再补充余液至离心管中,静置60min,记录沉淀物体积,按式(5)计算:

式中:V—沉淀物体积,mL ;

m—试样质量,g。

6.1.6 复水时间检验

取10.0g样品放入保温杯中加进约10倍样品重量的沸水,加盖静置3 min,即在表面取长度为5~15cm的粉条一根,放入20cm×20cm玻璃板上,盖上同样规格的玻璃板,用双手压紧,观察玻璃板上的粉条有无硬心,如有硬心出现,应每隔0.5min测定一次,测定到粉条无硬心为止,记录时间。

6.1.7 口感

用汤汁沉淀检验后的湿粉(濑粉从测断条率中取口感样)品尝爽滑度,米香味,含砂程度。

6.2 化学检验

6.2.1 水分测定

6.2.1.1 恒重法(仲裁法)

6.2.1.1.1 仪器和用具

a.电热恒温干燥箱;

b.分析天平:感量0.001g;

c,实验室用电动粉碎机;

d.分样筛:孔径1.5mm;

e.玻璃干燥器:备有有效变色硅胶;

f.铝盒:内径45mm,高20mm,或内径75mm,高25mm。

6.2.1.1.2 试样制备

从平均样品中分取30~50g作为试样,经电动粉碎机粉碎至细度为通过1.5mm圆孔筛不少于90%的粉样,将粉样装入样品瓶中备用。

6.2.1.1.3 操作方法

a.定温:使烘箱中的温度计水银球距离烘网2.5cm左右,调节烘箱温度至105±2℃。

b.烘干铝盒:取清洁的空铝盒,放在烘箱内水银温度计水银球下方烘网上,烘30min至1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重,再烘30min,烘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重。

c.烘干试样:用烘至恒重的铝盒称取试样约5g(准确至0.001g),将铝盒盖套在盒底上,放入干燥箱温度计周围的烘网上,在105℃温度下烘3h后取出铝盒加盖,置于玻璃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重后,再按以上方法进行复烘,每30min取出冷却称重一次,烘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为止,如后一次质量高于前一次质量,以前一次质量计算。

6.2.1.1.4 结果计算

水分含量按式(6)计算:

式中:X—水分含量,%;

m1—烘前试样质量,g;

m2—后试样质量,g。

水分测定双试验结果允许误差不超过0.2%,取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

6.2.1.2 快速法

试样在130℃温度下烘千40min,按试样减失的质量计算测定结果。

6.2.1.2.1 仪器和用具:与6.2.1.1.1同。

6.2.1.2.2 试样制备:与6.2.1.1.2同。

6.2.1.2.3 操作方法:用已烘至恒重铝盒称取5~10g试样,待烘箱温度升至135~145℃时,将盛有试样铝盒放入烘箱内温度计周围的烘网上,横排铝盒一次不得超过6个,在5min内将烘箱温度调至130±2℃开始计时,烘40min取出冷却,称重。

6.2.1.2.4结果计算:与6.2.1.1.4同。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食品检验规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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