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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海鲜预防贝类毒素中毒 广东食药监提醒这样做

发布时间:2018-08-22 00:00 作者:南方网 阅读量:314

为期两个月的休渔期结束后,市民又可以吃上了美味新鲜的海鲜。记者走访了部分农贸市场,新鲜海鲜的供应量明显比休渔期多了不少。然而近来,食用海鲜后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

专家指出,导致中毒的元凶就是海鲜中的贝类毒素。贝类毒素主要由浮游藻类产生,贝类滤食有毒藻类后,毒素会蓄积在其体内。当海水里的浮游藻类大量繁殖出现赤潮时,生长在相应海域的贝类所含毒素可能会迅速增加,造成贝类毒化。

据资料显示,贝类毒素有多种类型,其中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是麻痹性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存在于扇贝、贻贝、蛤等双壳贝类中,通常在内脏中的含量较高,常规的烹调加工方式不能将其去除。麻痹性贝类中毒潜伏期较短,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初期症状有口部及四肢麻痹、剌痛,肠胃不适如呕吐、肚泻,严重者会出现呑咽及发音困难,甚至因呼吸麻痹而是死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夏秋季节是贝类毒素中毒的高发期,目前还没有针对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的特效解毒剂,为了防止贝类毒素中毒,特进行以下风险提示。

对消费者提示

加工新鲜贝类时要去除中肠腺等内脏;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尽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食用贝类后如出现疑似中毒表现,要尽快就医;发生食物中毒的,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提示

注意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海域赤潮信息,不要捕捞、销售有毒赤潮海域的贝类;加工贝类时,要去除中肠腺等内脏;餐饮业加工贝类时,最好弃掉蒸煮贝类的汤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用贝类中毒的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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