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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紫胶红(又名虫胶红)检验方法(一)

发布时间:2020-07-29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848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和GB/T603的规定配制。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紫胶红(又名虫胶红)为天然有机酸的混合物,20℃时在水中溶解度为0.0335g,在95%乙醇中溶解度为0.916g,易溶于碳酸氢钠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中。在pH大于6的溶液中易与碱金属之外的金属离子生成水不溶性的色淀。其溶液颜色随pH变化而改变,pH小于4为橘黄色,pH4.0~5.0为橘红色,pH大于6为紫红色。

A.3 色价(,490nm)的测定

A.3.1 方法原理

通过测定试样溶液在特定波长处的吸光度来表示试样的纯度。

A.3.2 试剂和材料

A.3.2.1 无水碳酸钠溶液:10g/L。

A.3.2.2 盐酸溶液:0.1mol/L。

A.3.2.3 邻苯二甲酸氢钾溶液:0.1mol/L。

A.3.2.4 pH=3.0缓冲溶液:取邻苯二甲酸氢钾溶液50mL于100mL容量瓶中,加入盐酸溶液22.3mL,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A.3.3 仪器和设备

A.3.3.1 0.5cm玻璃比色皿。

A.3.3.2 分光光度计。

A.3.4 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0.1g(精确至0.0002g),置于150mL烧杯中,加入无水碳酸钠溶液10mL搅匀、溶解,倾入100mL容量瓶中,用少量水洗涤烧杯,洗涤液并入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准确吸取5mL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盐酸溶液调pH至3.0左右,用pH=3.0缓冲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即为试样溶液。

取出试样溶液置于1cm比色皿中,于分光光度计的490nm波长处测量吸光度。

A.3.5 结果计算

试样溶液的浓度应使测出的吸光度在0.3~0.7范围内为最佳。当试样溶液的吸光度>140时,可用pH=3.0缓冲溶液将试样溶液稀释到适当的浓度,然后测定。本标准所规定的色价(,490nm),按式(A.1)计算:

式中:

0.01——换算系数;

α——稀释后试样溶液的吸光度;

p——稀释后试样溶液的浓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A.4 干燥减量的测定

A.4.1 方法原理

在规定温度下,将试样烘干至恒重,然后测定试样减少的质量。

A.4.2 仪器和设备

A.4.2.1 称量瓶:直径5cm,高3cm。

A.4.2.2 电热恒温干燥箱。

A.4.3 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2g±0.1g(精确至0.0002g),置于已在105℃±2℃烘至恒重的称量瓶中,放入105℃±2℃烘箱中,烘至恒重。

A.4.4 结果计算

干燥减量的质量分数w1,按式(A.2)计算:

式中:

m1——称量瓶和试样干燥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称量瓶和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保留一位小数)。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2%。

相关链接:食品添加剂紫胶红(又名虫胶红)

 

 

文章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编食品添加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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