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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检验方法(一)

发布时间:2020-07-08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830

A.1警示

本标准的检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操作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A.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之规定制备。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3 鉴别试验

A.3.1 试剂和材料

A.3.1.1 盐酸溶液:5%

A.3.1.2 碘溶液:在100mL水中溶解14.0g碘和36.0g碘化钾,加3滴盐酸,用水稀释至100mL,摇勺。

A.3.2 鉴别方法

取约30g试样,置于盛有10mL盐酸溶液的量瓶中,煮沸并保持30s,冷却到室温,加10mL碘溶液,塞上瓶塞,剧烈振摇30s。用中速定性滤纸过滤,弃去初滤液20mL,滤液转移到50mL比色管中至刻度,与参比溶液比对,其颜色不应深于参比溶液。

参比溶液:用移液管移取10mL碘溶液置于50mL比色管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A.4 硫酸盐灰分的测定

A.4.1 试剂和材料

A.4.1.1 碳酸铵

A.4.1.2 硫酸

A.4.1.3 硫酸溶液:1+19。

A.4.2 仪器和设备

A.4.2.1 瓷坩埚:30mL。

A.4.2.2 高温炉:能控制温度在800℃±25℃。

A.4.3 分析步骤

称取约0.5g试样,精确至0.0002g,置于预先于80℃±25℃下干燥至质量恒定的瓷坩埚中,加入足够量的硫酸溶液,浸润全部样品。置于电热板上缓慢加热,直到样品干燥并完全炭化,继续加热直到所有样品挥发或几乎所有的炭都被氧化,冷却至室温。加0.1mL硫酸润湿残渣,按上述方式继续加热直到残余物和过量的硫酸铵蒸发,为促进硫酸的挥发可在加入硫酸的残渣中加几粒碳酸铵。继续在800℃±25℃下灼烧至质量恒定。

A.4.4 结果计算

硫酸盐灰分的质量分数w1,按式(A.1)计算:

m——灼烧后残渣和坩埚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2——坩埚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w4——按附录B测定的干燥减量的质量分数,%。

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5%。

A.5 高级芳香烃试验

A.5.1 试剂和材料

A.5.1.1 环己烷

A.5.1.2 硫酸奎宁标准使用溶液:1mL溶液含硫酸奎宁[(C20H24N2O2)2·H2SO4]0.1ug。

称取1.048g硫酸奎宁[(C2H24NO2)・H2SO4·2H2O],置于1000mL容量瓶中,溶解于硫酸溶液(3+1000)中,用硫酸溶液(3+1000)稀释至刻度,摇匀。该溶液为硫酸奎宁标准溶液I,1mL溶液含硫酸奎宁[(C20H24N2O2)2·H2SO4]1mg。
用移液管移取1mL硫酸奎宁标准溶液Ⅰ ,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硫酸溶液(3+1000)稀释至刻度,摇匀。该溶液为硫酸奎宁标准溶液Ⅱ,1mL溶液含硫酸奎宁[(C20H24N2O2)2·H2SO4]0.01mg。

用移液管移取1mL硫酸奎宁标准溶液Ⅱ,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硫酸溶液(3+1000)稀释至刻度,摇匀。该溶液为硫酸奎宁标准使用溶液,1m溶液含硫酸奎宁(C20H24N2O2)2·H2SO4]0.1ug,该溶液现用现配。

A.5.2 仪器和设备

A.5.2.1 索式提取器装置图,见图A.1。

A.5.2.2 比色管:10mL。

图A.1 索式提取器装置

A.5.3 分析步骤

称取己通过71m试验筛并按附录B干燥的试样1.00g±001g,用干净的滤纸包裹严密,置于索式提取器中,在烧瓶中加入12.0m环己烷,按图A.1连接好装置,将烧瓶置于9℃~95℃水浴中连续提取2h。将提取液冷却后转移至比色管中。

标准溶液是将10mL硫酸奎宁标准使用溶液置于比色管中。

在紫外灯(365mm)下观察,样品溶液显示的颜色或荧光不超过标准溶液为通过试验。

 

 

文章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编食品添加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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