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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地表水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9-25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2054

①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部的沉积物。

②采样时应保证采样点的位置准确。必要时使用定位仪(GPS )定位。

③认真填写“水质采样记录表”,用签字笔或硬质铅笔在现场记录,字迹应端正、清晰,项目完整。

④保证采样按时、准确、安全。

⑤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遗漏,应立即补采或重采。

⑥如采样现场水体很不均匀,无法采到有代表性样品,则应详细记录不均匀的情况和实际采样情况,供使用该数据者参考,并将此现场情况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⑦测定油类的水样,应在水面至水的表面下300mm采集柱状水样,并单独采样,全部用于测定。采样瓶(容器)不能用采集的水样冲洗。

⑧测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时的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不留空间,并用水封口。

⑨如果水样中含沉降性固体(如泥沙等),则应分离除去。分离方法为:将所采水样摇匀后倒入筒形玻璃容器(如1-2L量筒),静置30min,将已不含沉降性固体但含有悬浮性固体的水样移入盛样容器并加入保存剂。测定总悬浮物和油类的水样除外。

⑩测定湖库水COD、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总氮、总磷时的水样,静置30min后,用吸管一次或几次移取水样,吸管进水尖嘴应插至水样表层50mm以下位置,再加保存剂保存。

⑪测定油类、BOD5、DO、硫化物、余氯、粪大肠菌群、悬浮物、放射性等项目要单独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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