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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法原理
将混合均匀的水样,在称至恒重的蒸发皿中于蒸汽浴或水浴上蒸干,放在103-105℃烘箱内烘至恒重,增加的重量为总残渣。
2.仪器
①瓷蒸发皿:直径90mm(也可用150m1硬质烧杯,或玻璃蒸发皿)。
②烘箱。
③蒸汽浴或水浴。
3.步骤
①将蒸发皿每次在103-105℃烘箱中烘30min,冷却后称重,直至恒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0.0005g)。
②分别取适量振荡均匀的水样(如50m1),使残渣量大于25mg,置上述蒸发皿内,在蒸汽浴或水浴上蒸干(水浴面不可接触皿底)。移入103-105℃烘箱内每次烘1h,冷却后称重,直至恒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出0.0005g)。
4.计算
总残渣(mg/L)=(A-B)×1000 ×1000/V
式中:A——总残渣+蒸发皿重(g);
B——蒸发皿重(g);
V一—水样体积(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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