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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烧极限
可燃性物质——固体、液体、气体,不论哪种物质的燃烧,从根本上说,都是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或粉尘在一定状态下和空气(或助燃性气休)混合后而发生的。不过,可燃性物质和空气的混合要有一定比例,比例过高或过低都不会发生燃烧,只有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才能发生燃烧。一定的比例范围则称为燃烧极限(flammability limits)。
燃烧极限用可燃性气休或蒸气在混合气休中的体积分数来表示。
二、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多数活性金属粉尘也是可燃的)等可燃性物质与空气(或助燃性气体)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到火源等外能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explosion limits),或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极限的表示方式与燃烧极限相同。粉尘的爆炸极限用每单位体积的粉末质量(mg/L、g/m3或kg/m3)来表示。
三、燃烧和爆炸的区别
燃烧由火焰形成,一般情况下火焰会在可燃气体中传播。燃烧极限是针对火焰是否在其混合气体中传播而定义的。而由爆炸极限引起的化学爆炸是指在气体存在的整个空间内瞬间(极短时间)产生燃烧的现象,其不管火焰在空气中传播的形态。闪爆的各种特征则介于燃烧和爆炸两者之间。
时间上:爆炸比燃烧短;爆炸在瞬间完成,而燃烧需要传播。
空间上:爆炸通常在密闭情况下进行,而燃烧通常不在密闭情况下进行。
功率上:同等质量的可燃物,爆炸所产生的功率比燃烧大得多。
温度上:爆炸比燃烧产生更高的温度。
声压上:爆炸放出大量气体,物体体积急剧膨胀,使周围气压急剧变化,介质产生振动并发出巨大声响。压力急剧升高是爆炸现象的最主要特征
表24-2为一些可燃性气体的燃烧极限和爆炸极限。
表24-2一些可燃性气体的燃烧极限和爆炸极限
常说的爆炸极限其实包含燃烧极限,在现实中,这两个术语之间存在着理解上的混淆。在一些手册、规范、标准等公开发行的材料中,很多化学品的爆炸极限数据其实是燃烧极限。例如,氢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是18.3%~59%,但人们常常将氢气在空气中的燃烧极限4%~75%当作爆炸极限。
相关链接:放热或产气的反应加料顺序(二)
文章来源:《有机合成安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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